关于退回补充侦查规范使用的若干思考
三、总结随着时代的发展,不少学者认为现阶段的退回补充侦查制度已经跟不上需要,各种另类异样的刑事诉讼案件层出不重,补充侦查制度没有跟上导致了各种不必要的麻烦,走了许多的弯路。但笔者认为改革要因地制宜,适当调整,做到执法的严肃,维持稳定最重要。而现阶段要做好的是规范使用现今的退回补充侦查制度,各公、检机关要做好各自工作,履行好自己的义务。参考文献:[1]余迪.浅析我国退回补充侦查程序相关问题[J].法制与社会,2011(02).[2]潘调华,赖大庆.退回补充侦查案件存在问题的调查与思考[J].检察实践,2004(02).[3]高华荣.退回补充侦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N].人民公安报,2005.[4]易劲松.退回补充侦查的问题和改革[D].四川大学,2007.
<<上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