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案例谈表现代理与刑事犯罪
法制博览2014年第1
从一起案例谈表现代理与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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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表现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权有效。但是表现代理在实践中也有许多不规范的行为,如表现代理的犯罪问题。【关键词】表现代理;刑事犯罪一、基本案情2010年8月,安徽九成监狱与李某挂靠的安徽舒城天翔公司就监狱老残监区钢构厂房工程签订承建合同,李某与天翔公司挂靠协议约定:该工程由李某承建,盈亏由李某承担,李某向天翔公司交付工程总价2%的管理费。工程自投标开始,李某就委托巢某参与,竞标保证金3万和中标后需补交的履约保证金5万都是李某先付给巢某,后巢某以其个人名义交付给九成监狱。中标后李某全权委托巢某负责施工,从找当地的工人,材料的采购,与建设方九成监狱基建、财务部门关系的协调,以及最后的工程审计和结算都是由巢某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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