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浅谈应如何规范处理扣押、冻结款产生的孳息

束性,很容易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财产权益造成侵害。因此,加强和完善对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监管措施的制度建设,确保涉案扣押、冻结款物的规范流转,既是保障案件质量的重要体现,也是规范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对提高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当前司法实践过程中,虽然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活动依法依规进行,对扣押、冻结款物的处理流程也严格规范,但也还存在处理扣押、冻结款产生的孳息还不够规范的问题。笔者在下文将以检察机关为例,针对上述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进一步推动处理扣押、冻结款工作的规范化。目前,检察机关扣押、冻结的涉案款物主要来自本单位反贪污贿赂局(以下简称反贪局)和反渎职侵权局(以下简称反渎局)侦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部分由纪委、监察局侦办后移送的涉嫌刑事犯罪的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在对可能涉案的款项进行扣押、冻结后,因移送、上缴或者退还等后续处理程序的开始时间具有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