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监狱罪犯人权的保障
主要有生命权、健康权、人格不受侮辱权、娱乐权、财产权、婚姻家庭权、宗教信仰权、未被剥夺的选举权、通信权、会见权、申诉权、辩护权、控告检举权、受教权、批评建议权、立功受奖权、刑事减刑假释与保外就医权、劳动权、劳动保护和报酬权等。其次《监狱法》这一规定也明确了保障罪犯上述权利是监狱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监狱管理不可回避的责任。我国监狱在罪犯人权的保障上做出很多的努力,也取得相当得成绩。就我国多年的法治建设,我国罪犯的人权应该是得到了切实的保障,监狱在把罪犯改造成一个有道德、遵纪守法、适应新社会上起到了重要作用,他们的履职十分到位,基本上到达了预定的目标。二、我国监狱罪犯人权保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我国由于各方面原因的影响,我国的罪犯在人权保障方面还存在诸多的缺点和不足,主要原因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监狱法律体系不完善,立法上存在缺陷;二是监狱民警对罪犯人权保障观念淡薄;三是我国在成立初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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