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与诈骗罪的辨析与实务难点
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学理界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1]不难发现,两罪在构成要件上诸多相似之处,两者的区别主要在客观方面。(一)关于认识错误的理解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所采取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对被害人的认识产生影响,使被害人产生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认识。这里需要注意以下几个具体问题:(1)受害人产生的认识错误是由于行为人所采取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所引起的,也即两者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2)倘若被害人未基于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产生错误认识,比如出于同情或者其他原因,只能构成诈骗罪的犯罪未遂。美国宾夕法尼亚州有如下判例:骗子欺骗被害人,被害人把钱交给了骗子,但他根本不相信骗子的谎言,交钱给骗子是为了抓住把柄便于控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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