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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与诈骗罪的辨析与实务难点

的诈骗行为做准备创造条件,因此行为人应认定为诈骗罪。如果行为人盗窃的是能立即兑现的有价证券或票据,然后骗领财物的,则对行为人应定盗窃罪,因为行为人在窃取了这些有价证券之后,实际上就取得了实际支配财物的能力,骗领在其中不起主要作用,不是主行为。参考文献:[1]赵秉志.刑法新教程[M].3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559-563.[2]储槐植.美国刑法[M].3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184.[3]刘明祥.财产罪比较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248-249.[4]肖中华.侵犯财产罪办案一本通[M].北京:中国长安出版社,2007:126.[5]黄文艾.刑事疑难案例与法理评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9:120-121.[6]赵秉志.中国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第四卷)[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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