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著作权制度的宪法省思

技术措施和私立规则,具备了控制读者接触作品的能力,著作权法在私有和公有方面的平衡被打破。由此,对著作权制度进行反思与重构成为学界关注的焦点。面对著作权制度失灵,学者们提出了“革命”与“改良”的不同主张。“革命派”主张以公共基金或作者津贴替代著作权的制度结构,以服务于促进文化繁荣的公共目标。“改良派”基于制度变革的经济考量,提出“公共领域”、“知识共享”以及知识产权的政治经济学三种思路改组现有著作权制度。不同于“革命派”的反著作权立场,也不同于“改良派”的纯理论构想,李雨峰教授在《著作权的宪法之维》中提出一种“宪法进路”,将著作权的立法价值和制度设计置于宪法框架之下,以确定著作权的正当性及其边界。为此,他考察了著作权产生的宪政历史,表达自由和公共领域等著作权制度与宪法的接触点。一、著作权与宪法的历史渊源(一)从特权到私权:近代著作权制度的产生近代著作权肇始于英国历史上的特许权。特许权是出版商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