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上海自由贸易区里的“新法制”

,发展多边多元贸易,成功转型。从改革开放程度来看:丰富了贸易模式,例如转口和离岸贸易、跨国人民币结算、大宗商品经营交易、电子商务、进出口技术交易等。(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此份《若干意见》主要提出了9条意见,体现了自由贸易区的特殊性和关联性。首先,优化了工商登记制度,试行四项新政策。1.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除了法律法规对特定行业的要求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规定;并不再限制首次出资额及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2.改革登记制度,企业向有关部门申请后即可开始一般生产经营项目。3.进行年度报告全部公示制度4.试行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对外商投资试行准入前国民待遇,逐步取消对外商的广告进行限制的行为,这是自贸区试验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次,优化流程,提高登记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