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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刑事立案监督制度所引发的深思

。要将刑事立案监督的客体呈现出全面客观的面貌,是惩治当前违法行为多样性最有力的工具,将其他不受监督的盲区一网打尽。这种完善的刑事立案监督制度不仅有利于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有效实现,也有利于促进和保障各立案主体依法立案,正确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保障刑事诉讼的公平与公正。三、结语刑事立案监督制度在当今时代对我国法律公平公正的进行提供了良好的运行环境,虽然还有诸多的不足,但仍在一定程度上为法治的进行解决了一定程度的后顾之忧。虽然国内外的立案监督制度在表现形式上有差异,以当事人为代表的英美,抑或是依职权主义为代表的法德,还是混合主义代表的日本,检察机关对所有的侦查立案活动都有监督的权力,这必然是想带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趋势。参考文献:[1]龙宗智,杨建广.刑事诉讼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9).[2]陈光中.刑事诉讼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3]贺恒杨.中国检察权的实证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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