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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的起诉审查制度


          法制博览2014年第1
          论美国的起诉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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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起诉审查制度在美国刑事诉讼中有着重要的地位,是刑事案件进入审判程序的看门人。本文就美国起诉审查制度的具体构造,即初审程序之起诉审查和大陪审团之起诉审查做了相关的介绍,并进行了比较。最后对起诉审查制度在英美的不同发展进行了一定的思考。【关键词】美国;起诉审查;初审;大陪审团美国的刑事诉讼中,有一种起诉审查制度,即对于重罪案件,也就是判处1年徒刑以上的案件,在开始正式的刑事审判之前,一般要由治安法官或大陪审团在案件正式审判之前,初步审查案件以决定是否将案件交付法庭审判。美国刑事诉讼采取所谓的“起诉状一本主义”,即为了防止法官预断,在起诉时只向法院移送一本起诉书,不得附带移送可能使庭审法官产生预断的任何证据。基于“起诉状一本主义”只有诉状没有证据数据的特性,法官除了起诉书看不到其它案卷材料,如何对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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