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中国公证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完善方法
较快发展,公证机构的组织和管理形式也由单一行政体制,发展到行政体制、事业体制和合作制多种形式共存,并建立公证行业组织:中国公证协会和地方公证协会。行政体制公证处,在这种体制下公证员本身就是公务员,公证处的人事,组织,经济完全由司法行政机构控制,公证机构的收入全部上缴财政,公证员的个人工资待遇也与一般公务员没有差别,有些地方甚至存在由司法行政机构主管公证的副局长亲任公证处主任的情况。在这种体制下,公证处就是司法行政机关的组成部门,几乎无独立性可言。事业体制公证处,在这种体制下公证员不再拥有公务员身份,公证处在人事、组织、经济各个方面也有了一定的自主权。公证员收入也不再与公务员相同,而是与公证处业务收入密切相关。虽然在这种体制下司法行政机关在公证处的人事任命方面还有很大的决定权,但是公证处已经具有一定程度的人事任免权,特别是在公证处的辅助人员方面可以直接进行任免。合作制公证处由公证员(合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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