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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税收征管法》修订的几个重点立法问题探析

关在税收征管时提供涉税信息的义务,如果第三方不切实履行义务,应该在修订的《税收征管法》中明确规定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二、建立纳税评定为重点的税收确定制度税收确定制度是税收征纳程序中必须具有而且是关键环节之一。这是因为只有经过纳税评定,把抽象纳税义务具体化,才能为后续税收征收、税收稽查等程序提供依据。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法》没有明确阐述税收确定制度,对纳税评定的概念也没有明确界定,更谈不上在税务机构内部成立专门的纳税评定部门,以及配备足够的纳税评定部门的税务工作人员负责纳税评定工作。新一轮《税收征管法》修订,建议立法中将现行《税收征管法》税款征收一章分成税款确定和税款征收两章,其中在分出新立的税款确立一章中设立纳税申报和纳税评定两大部分,在立法层面明确纳税评定的法律定位、基本方法、主要环节和评定手段等。三、构建税收强制征收制度为保障税款征收的执法顺利,应给予税务机关足够的征管权力,强化税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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