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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保障受教育权的思考

的机制能为家长提供更准确和客观的教学信息,规范教师行为,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三)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第一,学校可以短信等形式向家长通报学生情况、教学计划等信息,使家长能及时、全面了解孩子的情况与动态。第二,建立家长论坛。学生、家长可匿名发言、提意见,有助于教育管理部门了解真实信息。受教育权是基本公民权利之一。必须让公民普遍树立受教育权意识,立法机关及时完善教育法规,行政机关有效管理教学活动,司法机关完善救济途径,才能使受教育权切实落实到生活中,而不仅仅是远离实际的一条宪法规定,最终成为促进个人成才和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参考文献:[1]于恩明.我国公民受教育权探析[D].河北师范大学,2008.[2]王东霞.论公民受教育权及其保障制度[D].中国政法大学,2006.[3]黄俊杰.论农民工子女平等受教育权之法律保障[J].法制博览,2013.8.[4]胡锦光,任端平.受教育权的宪法学思考[J].中国教育法制评论,20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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