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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法制史研究对象的范围

方面的内容:(1)立法情况。在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中,每个时期、每个朝代都非常重视法令的制定,并且取得了很大成果,如立法体制、立法活动、立法技术等,通过研究分析这些基本情况,可以了解某一政权、某一时期的法制形态[1]。(2)司法制度。主要包括司法体制、司法机关、诉讼制度和诉讼活动的模式与特征,通过研究司法制度,可以看出某个时代背景下法律执行的状况。(3)民族地区法律制度。主要包括我国少数民族政权的法律制度的研究。(4)非法律形式社会规范。在社会发展历程中,一些未经正式制定,而在司法实践活动中起到约束与规范作用的惯例,及用于调节和规范乡里关系、家族内部关系的乡规民约、家法族规等,这些非法律形式的社会规范对于保障社会稳定与有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历史的演进,有些惯例已经上升为法律法规,这些都包含在我国法制史研究范围内。(5)我国法律制度发展特征、法律制度在世界法制史中的地位。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在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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