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我国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的完善

建的时间较短,尤其是在基层机构,监管人员来自不同行业,个体素质也参差不齐,导致存在有法有依、执法不严、及执法中的随意性现象。三、完善我国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的构想合理的药品监督行政执法的模式是要与本国的文化、经济状况、制度等等各方面紧密结合,相互印证配合的。大陆法系中日本和德国都设立了严格的法律体系,尤其是德国采用联合监管,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监管模式;英美法系中,英国采用药品分类管理体制,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美国则采用集中兼分散的管理模式,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综合分析国外关于药品监管体制、法律法规的设立以及自律组织等等反面的监管经验,结合我国的实践,提出完善药品行政监管的构想:(一)进行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加强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权2013年党十八大提出了深化行政机构改革,最终形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食品药品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省、市、县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