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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研究

的稳定。在经济社会利益多元化的社会,被害人对正义的需求也是多元的,我们应积极探索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纳入精神损害赔偿,这对于避免被害人与犯罪分子之间的非法私了,维护法律尊严,罪刑法定原则以及有效的保护社会公共秩序具有积极的作用:同时我国与大多数国家一样将精神损害赔偿以立法的形式规定在我国的法律中,使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发挥保护被害人及其亲属的作用。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问题是个复杂且关系重大的问题,我们应在研习民法及诉讼法相关问题的基础上,深入探究附带民事诉讼的性质和价值取向等一系列根本问题,最终统一认识,为司法实践提供可靠的依据。参考文献:[1]曾世雄.损害赔偿法原理[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2]陈卫东.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J].社会科学战线,1991(01).[3]莫湘益.论附带民事赔偿范围的扩张[J].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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