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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民间法的基本价值

调整人的行为,使其成为运行中的法律。三、构建当代中国民间法与国家法价值体系(一)民间法与国家法的价值冲突及调和国家法和民间法在价值内涵和目标是存在冲突的,国家法的价值是普遍且多元的,如自由、公平、正义、效率等等,而民间法的价值则是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的,其价值目标不如国家法丰富。国家法和民间法的价值表述形式可能是一致的,但是真正的含义可能存在差别。在具体案件的处理中,法官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结合案件的各种因素来考虑价值的取舍,最终做出选择,民间法蕴含的价值灵活性大,范围选择较广,在处理案件时可以参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环境日益复杂,个体行为选择冲突也日益明显,在这种冲突中必须学会调和矛盾。民间法和国家法在调整对象上的重合性和在价值追求上的一致性,两者都是以公平、正义作为永恒的价值目标,决定了两者可以实现良性互动。但在如何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上,学界观点存在差异,一方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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