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政治之间的构成性联系
法制博览2014年第2
法律与政治之间的构成性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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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依林(1987-),男,汉族,河南鄢陵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12级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法哲学、法学方法论。【摘要】纵观古今,中西方关于法律与政治的关系的论述不胜枚举,哈贝马斯在其著作中提出了法律与政治两者之间是“构成性联系”的观点,并从他的商谈理论出发对法律与政治的构成性联系进行了独特的论述。他认为,建立在交往理性基础上具有合法性的法律,使政治权力与交往权力联系起来,由此形成一种法律与政治权力的互相构成。法律与政治之间的构成性联系是一种良性循环关系,两者彼此没有先后和高下之分,两者互为前提、相互支撑。【关键词】法律与政治;内在构成;同源构成;合法性构成从人类进入政治国家状态以来,法律与政治总是相伴随。历史发展到当代,政治与法律更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许多政治现象与法律现象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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