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育权人权之理论思考
认为生育具有自然属性、社会属性、人格属性(21),生育对个人、家庭、社会都具有重要的价值。生育的自然属性和人格属性以及生育的价值,构成生育权作为人权的道德基础即“人道层面”。生育的社会属性又决定了生育在社会中容易与社会相互影响,从而为了促进生育的实现,有必要以权利的形式确认人类的生育行为。其构成生育权为人权的“权利”层面。具体而言如下:(一)生育权作为人权的道德基础1.生育是人类种族延续的唯一途径纵使随着科技、医疗的发展,人的自然寿命已经得到很大程度地延长,人依然不可能逃离自然规律,达到永生。从某种悲情的意义上来讲,人出生的每一天都在向死亡迈进。人类社会之绵延数年,历史悠久,生生不息,全赖人类代际的新陈代谢、新旧更迭。人类通过自然繁衍,香火延续,为人类社会的存续与发展保留了核心的人的单元。从种族延续这点来看,生育是种族延续的唯一途径。每一个人的出生都只是种族延续、基因遗传的一段,都归因于基因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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