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有技术抗辩应当与创造性高度以及等同原则的范围相适应
法制博览2014年第2
论现有技术抗辩应当与创造性高度以及等同原则的范围相适应
共3页
作者简介:聂稻波(1981-),男,湖南浏阳人,博士研究生,专利审查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专利审查,从事的工作:专利审查员。【摘要】第三次修改专利法引入了现有技术抗辩原则,然而对于现有技术抗辩具体采用什么标准却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学术界对此也存在多种观点。本文探讨了现有技术抗辩范围与创造性高度以及等同原则范围三者之间的关系,认为现有技术抗辩的范围应当采用相同侵权或者等同侵权的标准。【关键词】创造性;等同原则;现有技术抗辩一、概述创造性条款是业内公认的专利法最重要的条款之一。在专利制度诞生的早期,专利法中只有新颖性标准而没有创造性标准。然而,在经济、技术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对专利申请仅进行新颖性的审查将导致授予专利权的技术水平过低,专利权人对技术进步做出的贡献与国家赋予专利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