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村民委员会的发展和完善
,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并迅速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与支持。在1982年修改宪法时,国家把“村民委员会”这一组织形式写入《宪法》,明确了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中国共产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其任务是支持和保障广大农民群众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确立村民委员会是群众性的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此后,村民委员会这一自治组织在全国各地农村普遍开始建立。2.发展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为村民自治提供了法律保障。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在党的十五大会议上正式写进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其意义是使村民自治的“四个民主”成为规范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对村民自治的伟大实践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之后,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了修改并于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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