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校园侵权的法律救济
赔偿救济以及更好地进行预防和惩罚,来保障社会安全的特殊侵权行为。在实践中,我国《侵权责任法》第17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王利明教授认为此处所说的“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侵权,大都是指大规模侵权。由上可以得出,大规模侵权(mass torts)是指,基于一个不法行为或者多个具有同质性的事由,给大量的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或者同时造成上述两种损害。二、校园侵权中有关损害填补产生的问题根据新闻报道,2011年4月29日上午9时40分,江苏一幼儿园发生一起校园恶性伤害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冲入校园,砍伤多人,其中5人伤势较重,有生命危险。无独有偶,据新华网消息,陕西省南郑县一幼儿园12日上午8时左右发生一起砍伤儿童事件,已造成7人死亡,20多人受伤。此后连续发生多起这样大规模校园伤害事故。由此可以看出,大规模校园侵权频繁发生造成的损害难以估计,损失后果严重。小者影响个人生计,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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