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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规模校园侵权的法律救济

使全家陷于不幸②。而填补损害系侵权行为法的基本机能。基于公平正义的理念,其主要目的在使被害人的损害能获得实质、完整迅速的填补。而侵权法之基本目的,系在于转移或分散社会上发生之各种损害③。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在第2条明确: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第一款规定的是“大的侵权责任一般条款”。它概括的是我国《侵权责任法》所调整的侵权行为的范围,这就是“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其中包括大规模侵权④。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39条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同时规定了大规模校园侵权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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