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法律问题浅析
据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企业作为资源的最主要使用者,理应对固体废物的回收利用承担主要责任。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难免要产生大量废弃物,尤其是大工业的发展,固体废弃物的总量一直在不断增加,如果能从源头上进行规范和治理,对于采用环保设备和先进回收利用设备的企业本身就可以节省成本,如果国家再给予鼓励和支持,而且在税收方面给予适当的优惠,那么会有更多的企业愿意积极主动地开发资源回收利用的新技术和新设备,对于资源浪费并且对废弃物不积极回收利用的企业,要予以惩处,严重者可以考虑予以关闭。这样不仅可以从根本上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而且还可以让企业更好地意识到他们在废弃物的处理方面所应当承担的责任。三、我国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的缺陷和完善措施我国在1973年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中就有“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内容,并且在第四部分中规定了综合利用的内容,[2]但是,只是将重点放在了工业固体废弃物的治理上,我国在固体废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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