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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轻缓化的现实意义与实现

作用,从而不能克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因此,我国现阶段的刑罚体系仍然以死刑和自由刑为主,属于重刑刑罚结构。2.完善刑罚结构(1)减少死刑罪名。我国刑法经过刑法修正案(八)的修改后,死刑罪名由原来的68个降至55个,在肯定我国刑法进步的同时,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死刑罪名的数量仍然偏多。在我国,死刑存废之争也持久而激烈,但是我国实务界仍然将死刑保留至今。由于我国历代刑罚都是采取重刑主义,这几千年的刑罚文化已经深入我国民众的血液之中,一下子要废除死刑,我国民众无法接受,这就缺乏社会基础。而且我国犯罪态势严重,虽然死刑不能从大方向上防止犯罪,但是在局部时间里还是可以起到抑制犯罪态势的作用,因此我国死刑在现阶段不能废除。但是刑法的修正已经指明了我国刑罚发展的趋势,即在慢慢减少死刑,直至最终消灭死刑。因此,我国刑法在接下来的发展过程中仍然要在总体上不断减少死刑罪名,使刑罚结构更趋向于轻缓。(2)完善管制刑、拘役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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