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教会法的影响
只有依靠上帝的恩典才能将“原罪”消除,只有信仰上帝,才可获救。基督教深远的影响也使这种“原罪”观念深入人心,它所倡导的精神与肉体的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影响着整个欧洲人的思维方式。正是因为对这种“性恶论”思想的认可与坚持,人们才不会把希望寄托在某个明君圣主的出现,统治者与法学家们才热衷于研究制定出一系列规则法律以约束规制人性之恶,引导人走向正义与善良的世界。第二,法律信仰与法治传统的形成。首先,法律的信仰——法的正义性。基督教认为,上帝是万物之主,自然也是世间规则与秩序的最高制定者,上帝用以维护世间秩序的规则便是实现人间正义的“正当原则”,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就是上帝的权威与尊严,因此,基督教徒必须要遵守上帝的教导的规则,克己守法。其次,法治传统的流传——法的伦理道德性。教会法作为一种宗教法,必然与伦理道德密不可分。教会法的教义同时也是教徒们的道德准则与伦理规范。基督教所崇尚的一系列宗教伦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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