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犯罪义务来源之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由于合同产生的法律义务,合同应以有效的为条件,如果合同期限已经届满,合同已经失去效力的,原合同一方自然是不再有法律义务。”[2]依笔者来看,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因为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对该合同的效力怎么样,是有效还是无效,双方当事人并不可以完全意识到(明知违法而故意签订的除外)。必须在发生纠纷之后,由当事人提交法院,由法院通过一定的司法程序来确定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以及是完全有效还是部分有效。所以,那些认为合同无效就不产生作为义务的看法是片面的。对于合同未生效能不能产生作为义务的问题,笔者认为,即便是合同未生效也是可以产生作为义务的。例如当事人签订借款合同,并签订了抵押合同,却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但是借方在签订该抵押合同之前隐瞒了己经将该抵押合同的抵押标的物作了其他抵押的情况,最终导致贷款人抵押权落空了。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抵押合同没有生效,不说借款人没有告诉的抵押物已经作了抵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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