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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封建社会地方行政区划的变迁看权力监督的动力来源

部包括若干个郡国,每个部设刺史一人,没有固定的治所,秋冬出巡。3.州逐渐演变为一级行政机构汉武帝时设立了刺史,当时的刺史没有固定的治所,巡查郡县,但刺史位卑而命尊,官小而权重,到了东汉时期,刺史实际上以成为地方的军事行政长官,逐渐形成了州、郡、县三级地方行政划分。(二)魏晋南北朝至隋唐:从州、郡、县三级到道、州、县三级1.州郡县简化为州(郡)二级体制魏晋南北朝时,大体沿用东汉末年的州郡县三级体制,隋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和简化机构,隋文帝时,撤销郡,改以州辖县,而到了隋炀帝时,改州为郡。这种机构名称的变化,不仅仅体现的是名称的变化,这体现了中央对地方权力监督的加强和对地方权利的限制,这也是地方与中央权力博弈的结果。2.道的出现及逐步演化为加强对地方的监察,太宗分天下为十道监察区,无论是皇帝直接派出的按察使、黜陟使,还是由御史台派出的巡察使,都是以考校、督察地方官员为主,没有固定之所,是临时派出的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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