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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辨

的民事行为,在此,法学界的争论也不可避免的展开了。不少学者认为,如果太注重强调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会导致不适当的干涉意思真实自由表示。法律行为分为有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和无效,行为合法与行为的效力并无直接对应关系,非法行为也有可能发生法律效果,并不一定就是无效的。如果仅从行为的不合法来确认行为的无效力这极有可能会暴力的干涉意思自治,而意思自治在合同关系中有着重要作用,对社会经济发展将有很大影响。还有学者认为,如果太注重强调民事法律行为的合法性,会导致民法体系内概念的逻辑矛盾,削弱法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之间的关系界定。因为假设只有合法的法律行为才是民事法律行为,那么民事法律行为必然是合法行为,为了区别合法民事行为与违法民事行为等概念的区别,保证术语的准确性,将会人造出许多诸如民事违法行为等多个概念,出现民法概念上的混乱和冲突,实际上将会更难界定法律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真正内涵。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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