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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边界中西段争议法理分析

东段,都是没有正式划定过的。从过去到现在,中印两国从来没有签订过任何划定整个边界的条约或协定;从来没有签订过任何划定某一段边界的条约或协定;在过去两国签订的条约或协议中也没有一个条约或协议载有涉及到规定中印边界的条款。这是举世周知的事实。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能够举出一个关于划定中印边界的条约。”④。关于西段争议,笔者认为,印方的论据是不成立的。关于达拉克与西藏边界划线,首先,1684年和1842年两个条约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条约,只是双方达成的信件或照会。第二,即使两个条约有效,但其并没有具体明确规定西藏与达拉克边界的具体走向和位置。其三,关于印方“沿着众所周知的天然特征并且数世纪以来为双方所承认的传统习惯边界,是有效划定了的正式边界”的论据是没有根据的,不但在地面上无法精确界定,而且也明显与印度政府主张的西藏一拉达克边界不一致。关于达拉克与新疆边界划分,即阿克塞钦地区,首先,英国在1899年由驻华公使窦纳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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