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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边界中西段争议法理分析

式向清政府提出照会是依据阿尔达线划分的,依此线,是将阿克塞钦地区大部划给中国。可见,印方提出对阿克塞钦的主权要求是没有根据的。第二,中印双方的历史资料都显示阿克塞钦地区边界未定或处在中国的管辖。1931年出版的《艾奇逊条约集》(第12卷)明确指出“克什米尔邦的北部和东部边界尚未划定”。在20世纪30年代,印度测绘局出版的官方地图,对西段的划法仍大致是沿着喀喇昆仑山脉,例如1930年《西蒙委员会报告》(Report of Simon Commission)附图就是以喀喇昆仑山脉为边界线的。直到1945年,印方才将西段扩张到昆仑山脉,但仍未标出边界线,并指出“边界未经规定”,直到1954年才将全线划为边界线。由此可见,印方对阿克塞钦地区的要求是不合法的。注 释:①姬小静.浅析中印关系中的边界因素[J].法制与社会,2010.5(上).②[印]阿拉斯太尔·蓝姆.中印边境[M].民通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6:160.③康明军.中印边界西段的东半部分有条约根据吗? ——试析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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