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滥用管辖权异议的司法规制
权异议作为一种平衡机制被设计为一种免费的制度,因此当被告利用它时几乎没有什么成本,被告就完全可能利用其来拖延时间,因为一般而言,拖延时间对被告都是具有‘正效应’的。”[1]对于当事人来说相当于一份“免费的午餐”,这无疑在经济上消除了滥用管辖权异议者的后顾之忧。3.诚信危机目前,我国社会处于转型期,各种社会思潮冲击着传统的道德观念体系,诚信意识受到市场经济逐利意识的严重侵蚀,功利主义、利已主义思想横行导致“诚信危机”。传统的诚信价值观缺乏制度保障,反映到司法实践中,诉讼成为非法谋利者觊觎的对象,滥用诉讼权利者不讲诚信,唯利是图,把诉讼当成非法牟利的手段。(三)思路:对滥用管辖权异议予以规制管辖权异议制度作为管辖制度的程序性救济措施,对保障当事人诉权、保证管辖规则的正常运行和构建程序正义有重要意义。正常情况下,被告在答辩期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是法律赋予的一项权利,可以自由行使和处分。但,在司法实践中
<<上一页 下一页>>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