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实现改革新突破
取消企业年检制度新的商事登记制度实施后,企业将不需要年检,改为每年提交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也不用每年验照,只需每年提交年度报告,将“形同虚设”的年检制度取消后,减少了对商事主体的管理和控制,增加了对市场的服务。(五)通过公示平台了解企业信息新的商事登记制度实施后,营业执照上不再记载经营范围,企业也不需要年检,公众可以到统一的商事主体登记及许可审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阅,使公众对企业的了解不再根据形式上的“注册资本”等,而从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阅到企业更全面的信息,也能更了解交易对方的全方位情况。《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的实施,改变了传统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的监管模式,改变了政府“保姆式”的监管方式,给政府权力做了减法,把政府不该管的事还给社会,给商事主体和市场更大的自治范围,在更大程度上担当市场经济的“守夜人”。参考文献:[1]陈海疆,田锋,陈秀新,吴煌开,焦勇.效能提升视角下的工商行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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