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产品型号构成知名商品特有名称的条件
特有的产品质量标识,是企业知识产权的主要组成部分,任何假冒或滥用低压电器产品型号的行为,均属于违法侵权行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是国家经贸委委托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代理行管理权行业协会,通用低压电器分会是其专业分会之一,常设办事机构设于上海电气科学研究所,该所原承担低压电器行业的技术归口工作.2003年8月8日前,由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负责低压产品型号的注册管理业务.2003年8月8日后,低压电器产品型号的登记管理工作,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负责,具体由其通用低压电器分会受理。新的规定:“型号登记以有关标准为依据,型号的命名具有一定规则,企业自主开发的产品型号确保其唯一性.企业产品型号登记以后,其他单位一律不得使用。颁发和已发产品型号在质监部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和通用低压电器分会相关网站、杂志、会刊上予以公示.”2002年就低压电器行业中时有发生冒用他人产品型号恶意扰乱市场行为,上海电器科学院研究所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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