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房产交易阴阳合同的效力
,又皆买者独输,故为数多者,率隐减价值,赊立岁月,坐是招激讦诉”②。这段话的意思是,在田宅交易中,能遵照税赋规定,但是在交易人口、马牛的时候,官员往往多征税,而且是由买方独自承担。于是,大多数交易双方为少纳税便“隐减价值,赊立岁月”,在契约上做手脚。现今阴阳合同最早是在建设工程领域出现,后在二手房交易市场中大行其道。“阴合同”是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而签署的合同,“阳合同”是不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了在形式上符合有关政府部门的管理要求或者达到某种目的而签署的合同。在深圳市,二手房交易市场的阴阳合同现象几乎尽人皆知。一般而言,在双方就交易事宜达成一致时由双方先签署“阴合同”,后出于某种需要(如贷款、避税等)才签署“阳合同”。“阴合同”与“阳合同”一般有以下两种组合形式:一是纯粹避税而分别签署一个“阴合同”和一个“纳税用阳合同”③,这样形式的阴阳合同组合多出现在购房客户全额付清房款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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