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生态补偿法制的完善
法制博览2014年第2
论我国生态补偿法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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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袁润(1992-),女,汉族,安徽巢湖人,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本科在读。【摘要】生态补偿是保护环境的有效的手段,但是在保护者与破坏者、受益者与受害者之间存在着利益分配的不公平,因此亟需通过生态补偿对保护者与受害者予以救济。本文就国外的生态补偿的实践和相关政策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目前我国生态补偿的立法现状、存在问题及其完善的对策。【关键词】生态补偿;环境正义;利益衡量生态补偿又称“生态服务付费”,是指为了防止、恢复、维持和增强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国家对导致生态功能减损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者收费,以及国家对为改善、维持或增强调节性生态功能为目的,而作出特别牺牲者给予经济和非经济形式的补偿。①在国际上,生态补偿主要是对提供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付费(Payment for Environmental Services,PES)。因此,生态补偿不仅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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