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法制博览2014年第2
浅析民事诉讼时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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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闻婷婷,女,安徽六安人,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2012级研究生。【摘要】诉讼时效与消灭时效均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为前提,但诉讼时效更契合时效制度的本质。我国诉讼时效制度仍不完善,存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过短、特别诉讼时效期间含混不清等问题。文章从诉讼时效的概念争议出发,通过对诉讼时效期间的类型以及“因判决而成立的请求权”进行分析研究,以期能对我国时效制度有所裨益。【关键词】诉讼时效;时效期间;请求权一、引言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期间之后而产生的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日本学者将时效定义为“系指一定事实状态持续不断时,不论其真实权利关系是否一致,仍将其作为权利关系而加以承认之制度”。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制度。诉讼时效期间是法律给予权利人一定期间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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