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浅析追续权及其在我国法律保护制度的建立

品价值不妥。方法三计算操作性更强,更为公平、公正,在实践中取得了较大的成功,笔者认为该方法值得推广和采纳。4.保护期限根据追续权的著作人身权属性,所以各国一般都规定作者终身都可以行使这项权利。而作者死亡后追续权是否可以由继承人继承,继续得到保护各国规定截然不同。德国、匈牙利等国家追续权随作者的死亡而消灭,不可由继承人享有。而法国、西班牙等国家则允许追续权继承,其继承人在作者死后一定时间内享有这一权利。(三)追续权的行使方式纵观各国立法和司法实践,行使追续权的方式主要有私人行使、委托代理商或机构行使、授权国家行政机关行使三种方式。(15)由于单个作者行使权利时成本大、获取信息渠道少,维权困难,因此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代为行使的方式在许多国家立法中得到认可。例如英国规定追续权只能由集体管理组织行使,同时授权国内的设计和艺术家版权协会(Design and artists Copyright Society 简称 DACS)并新成立了艺术家集体管理协会(Ar
<<上一页  下一页>>

首页 > 电子期刊 > F > 法制博览

广州市越秀区图书馆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0-87673002

本站访问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