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犯罪学看社区矫正制度
法制博览2014年第2
从犯罪学看社区矫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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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盛茜(1975-),女,安徽合肥人,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潘丹丹(1990-),女,安徽合肥人,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检察院预防科书记员。【摘要】社区矫正制度在我国的实行取得一定效果,其作用在于教育改造犯罪人,让其不脱离社会,服刑结束后更容易再社会化。本文主要简单阐述社区矫正制度的犯罪学理论根据以及其治理犯罪的功能。【关键词】犯罪学;社区矫正;犯罪治理一、引言我国从2003年开始适用社区矫正制度,在这几年的试点过程中,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世界许多国家早已制定了社区矫正制度,他们的经验值得我国借鉴。二、中外社区矫正状况社区矫正是指倾注社会力量,将不需要监禁或不再需要继续监禁的符合条件的犯罪人员安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或裁定规定的期间内,矫正其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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