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制度的法律经济学分析
有这些努力都会使得征收进度不断拖后。当然如果征收者被迫提高了价格进行收购,那么无形之中这提高到部分都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损害消费者和征收者的利益。因此,对于土地征收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应该做一下分析:(一)明确规定“公共利益”的范围,以法律的形式来确定土地征收制度的目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应该通过对于公共产品相关理论的认识和理解去理解如何在法律的制定过程中衡量公共利益需要的概念。私人产品具有对抗性和排他性的特点,公共产品具有非对抗性和非排他性的特点,其先天特点决定了私人物品只能由私人企业生产,而公共产品则只能由政府进行生产。这主要是因为政府再生产公共产品的过程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高效率。为了生产公共物品的目的征收私人的土地更加具有说服力,而如果为了生产私人物品而征收土地则是不合适的。这一切都需要有公共利益的需要为前提。当然我国也应该尽快建立健全公共利益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法规。建立以划拨为主题的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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