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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探讨

理念,这是保障法律得以有效实施的根本目的[1]。二、现行法律实施监督机制的特点及存在的问题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也得以不断完善,并为我国司法运行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大环境,在国家民主及政治建设中发挥出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其主要特点如下:一、法律监督机关的专门性;二、法律监督职能的规范性与权威性;三、法律监督权不包括实体处分权,只具有程序上的意义。近些年来,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虽然得以不断完善,但仍旧存在一些问题悬而未决,主要包括:一、立案监督权力较难落实;二、刑事审判监督权有弱化的趋势,且纠正不易;三、通知纠正权缺乏法律强制力,监督效果不佳[2]。三、完善我国法律实施监督机制的途径(一)强化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在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不仅要各司其职,而且要相互配合,同时还应保持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保证法律得以真正实施(详见《刑事诉讼法》第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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