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实施的监督机制探讨
这是公、检、法日常工作的一个指导性的原则,是多年刑事司法实践的结晶,不仅是对我国现状的客观反映,也是对现阶段刑事司法政策的真实反映。需要指出的是,制约和监督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之间不能划上等号,从字面上便可看出,制约是双向行为,而监督属于单向行为。结合我国现阶段的一系列司法改革实践来看,若想保证法律的有效实施,则需要强化司法机关内的监督制约机制,如设立一个专门行使监督职权的司法监督委员会,那么便能够从组织结构层面去保证国家权力机关更好地行使本身的监督职能,与此同时,也为司法机关对监督权力的集中管理、统一管理提供了便利,如此一来,司法机关便能更好地行使司法权。(二)强化、规范大众传媒的监督权随着法律意识的日益增强,人们对司法公正表现出了更为强烈的期待,与此同时,国家也开始致力于一系列司法改革的推进,其中,进一步完善司法监督体制这一问题获得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和议论。大众传媒能够对社会及舆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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