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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调解的历史沿革与现状

调解是指在第三方协助下进行的、当事人自主协商性的纠纷解决活动。而仲裁调解则是仲裁与调解的结合,一般是指仲裁中调解,即当事人为解决争议启动仲裁程序,仲裁员在仲裁程序中对案件进行的调解,如若调解不成,再恢复仲裁程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中国没有解决商事争议的仲裁机构,中国的仲裁,以及仲裁中调解,都始于上世纪50年代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实践。表1 仲裁调解在法律制度上的发展历程二、仲裁调解的现状及分析仲裁以意思自治,独立仲裁,依靠事实,根据法律,公平合理解决纠纷为原则,协议仲裁且一裁终局,利于当事人间纠纷的解决;调解则在纠纷解决的时间、费用、效率等方面较为灵活,通常不会受到法律过多的干涉,弥补仲裁的不足。二者扬长避短,优势互补,相得益彰。发挥仲裁调解的优势,可以更好的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其有利于实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与人民调解相比根据有专业性与保密性,更利于低成本高效率的解决纠纷,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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