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法制博览2014年第2
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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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朱静怡(1989-),女,汉族,江苏无锡人,本科双学位,日语、新闻专业,媒体编导,福州广播电视集团,研究方向:刑法。【摘要】防卫过当是防卫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打击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中针对防卫过当讨论最多、争议最大的问题,即是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问题。本文从防卫过当的产生、成立防卫过当的要件、防卫过当与正当防卫及犯罪行为的区别等方面阐述防卫过当主观罪过形式的合理定性。【关键词】防卫过当;罪过形式;防卫意思;直接故意防卫作为人类的本能,得到了世界范围内广泛的立法支持,各国刑法均进行了肯定,将其划分为法律所认可的正当行为。我国明确规定了防卫过当制度,然而仔细研究就会发现现行刑法规定仅停留在概念阐述及处罚原则层面,未对防卫过当的构成要件作明确规定。笔者仅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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