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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
性和暴力性方面都有所不及,依靠限度内的手段完全可以阻止犯罪行为。因此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才只能是主观上的无追求心态。注 释:①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1,11:314.<<上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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