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研究
此,如同个人的“天赋人权”一样,地方自治权是不可剥夺的。“大陆型”的理论基础则是“授予权说”,认为作为一种地方政治制度,地方自治是国家为了施政便利,其权力来自于中央的授子。“中央政府通过立法将部分行政管理权限授子地方政府,由实行自治的地方政府自主地处理”。二、国内研究动态及现状从目前看,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行使变通权的诸多方面都值得探讨,笔者主要在立法变通权的制度基础、法律依据、主体、范围、行使程序、实践研究等问题将有关学者的文献和观点进行了整理和归纳。万方数据库搜索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相关期刊有25篇,学术论文36篇。谷歌搜索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96100条结果。通过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将检索项定为“篇名”检索词键入“立法变通”检索年限在“1998-2012年”搜索范围为“全选”,搜索结果共计776条。(一)从立法变通权的制度基础方面进行研究国内许多学者从立法变通权的制度基础方面进行研究,主要有汪全胜、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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