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研究
方面。少数民族也要实施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但政策上可以适当放宽。有些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本地区、本民族的具体情况,作了适当变通的规定。也有一些民族自治地方的计划生育规定是同国家的生育政策完全一致的。比如凉山彝族自治州、北藏族自治州。④注 释:①张文山.论自治权的法理基础[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2(7).②胡启忠.论民族地区的法律变通[J].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2(7).③康耀坤.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问题研究[J].人大研究,2005(2).④刘诚.民族自治地区立法变通权之文化维度[J].贵州民族研究,2008(2).参考文献:[1]吴宗金主编.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2]刘锦森.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之底线初探[J].人大研究,2012(9).[3]娜仁图雅.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研究[J].前沿,2012(3).[4]张芸.浅论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变通权[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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