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相关问题的法理分析
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该条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是不符合社会发展趋势和需要的。法律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与时俱进,因此,我国法律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趋势,将代孕合法化,并且在实际适用中进行补充和完善。相信随着代孕的合法化,我国规范的代孕市场秩序将很快建立,也会给每个陷入绝望的家庭带来福音和希望。注 释:①http:/ / info.zyetd.com/ view/ 237471.html[EB/OL].②曹俊汉,范丽珠,陈朝政.婚姻人权九大观念实证研究[J].社会,2003(3):52.③参见我国第49条和第17条和第4条.参考文献:[1]杨遂全,钟凯.从特殊群体生育权看代孕部分合法化[J].社会科学研究,2009(3).[2]周文静.代孕法律问题刍议[J].传承(学术理论版),2011.[3]王晶晶.代孕行为合法性问题研究[J].中国商界,2009(6).[4]张锐之.关于“借腹生子”问题的法律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1:10.[5]任万明,兰继红.对代理孕母现象的伦理反思—基于不孕夫妇的视角[J].新西部,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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