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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非作者署名第一作者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他人在其作品上署名。对于非作者署名的问题,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指出,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而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视为侵权行为。且应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但同时规定了客观上没有参加创作、主观上为了谋取个人名利两项构成要件。笔者认为,增加未经作者许可为第三项构成要件更合适,只有行为同时满足这三项构成要件才能认定侵权。针对代写行为,作者把完成的作品交给买方后,如果再依照非作者请求维权,未免有些不妥。代写作品虽然符合客观上没有的参加创作和主观上为了谋取个人名利两个要件,但确是经作者本人许可,且作者因此获利,亦不违背作者创作作品的初衷。因此,笔者认为,我国著作权法并不禁止作者许可非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并且经过作者许可的署名不构成侵权行为。现实中,允许他人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的情况比较常见,因为署名权归根结底是一种民事权利,一般非作者本人主张权利,人民法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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