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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

加强保护制度并存混淆理论旨在对驰名商标进行跨类保护,其认为,消费者无法区分两个事实上产自不同企业的商品或认为这两个企业是否有特殊的联系。因此如果与驰名商标相同相似或者相同的商标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我们就不能随意认定商标侵权。因此应当对驰名商标保护进行必要的限制。综上所述,面对当前对驰名商标缺乏严格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以及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缺乏必要限制等问题,我们应正确认识目前我国商标立法中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缺陷,结合世界各国的有益经验,积极探索高效可行的解决方法,真正的保护驰名商标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参考文献:[1]朱育兵.论我国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及限制[J].知识经济,2010(18).[2]张振鹏.试议驰名商标的困境与保护[J].法商论坛,2011(1).[3]杨凯.我国驰名商标刑法保护的立法探讨[J].知识产权,2010(3).[4]黄晖.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法律保护[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144-161.[5]刘春田.知识产权法[M].北京:高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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